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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學與醫道(六)
醫病必須先了解疾病的根源,才能發揮醫療的功效,如果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,只是治標並非治本。醫生面對病人,要瞭解疾病的根源從何而來?就要透過望、聞、問、切來了解病因。什麼因與緣相遇會產生何種作用?是相反的?或加成的?以醫學的方法來研究、分析,知道了以後對症下藥,才能發揮醫療的功效。
科學對於物質的研究與分析,通常是根據現在可見的結果來觀察,並不能追溯到前生去分析、研究。而佛法對於病因的觀察,還包含了過去生,並非僅有現在所呈現的結果。
佛法對疾病的成因,除了現世生理、心理因素的探討,還有業報的影響。所謂「業」,包含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的因緣果報。由於過去造了業,業障現前就要受病苦,即使運用藥物也不易醫治。唯有從因果中努力,反省檢討、懺悔;消業、轉業,才是最究竟的治病方法。
我們來此世間是隨業受身,依因感果,此身不實,四大假合所成。有病要知是五陰幻報,古云「有病方知身是苦」。然當知病苦與身不相捨離,病是身生,身為苦本,苦乃身受,世人皆知。應了知病源何起?苦因何在?再施以療養之法。
病之所起,起於四大不調;四大之身,因欲望有;欲自愛生;愛由心起。這念真心一念未動以前,清淨本然,身尚不有,何況病苦?一念既動之後,從真起妄,依妄惑(妄心愛也),造妄業(過去欲也),依妄業,受妄報(現在身也,老病死苦)。此身病苦世人皆知,而心病大苦眾生罔覺。身病若得醫藥之力、療養之法,可望痊癒;而心病非假如來之教、修持之功,無由調治。
心病?輕病法執,執諸法為實有;重病我執,執五陰(即內外身心)為實我。依此我、法二執之心病,起惑造業,感報受身,而為眾苦所集。
圓覺經云:妄認四大為自(我也)身相,妄認六塵緣影(意識也)為自(亦我也)心相。認此身心以為實我,是為我執。不了四大本空,身如幻化;六識非有,心同影像。身心尚不可得,我相何從安立?非我執我為妄執,非我認我為妄認,世間一切諸法,亦復如是。猶如空華,病目妄見,亦如夢境,迷心妄現,何嘗實有?因眾生在長夜大夢之中,翳病深重之時,無中見有,妄執為實,是為法執。
我法二執根於心,即為心病,而為諸病之根源,眾苦之本因。佛為無上大醫王,善知眾生身心二病,故為說我法二空之法藥而療養之,則藥到自可病除矣。若眾生不肯依法修觀,雖有良藥,無益於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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